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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投资款在退伙时能不能要回来?
来源:王卫东律师
发布时间:202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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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观点分析

合伙投资款在退伙时能不能要回来?一起看一则案例就知道风险点在哪?

原告:白xx,男,汉族,1xx年1xx2月2xx日出生,甘肃省临洮县xxxx。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XX,甘肃XX律师。

被告:武XX,男,汉族,1xx年xx月xx日出生,甘肃省靖远县xxx

原告白xx与被告武XX合伙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0日立案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白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XX,被告武XX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白xx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欠款11万元,利息8360元(以11万元为基数,按年率6%,自2019年4月15日起暂计算至2020年7月14日,剩余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18年原、被告口头约定成立榆中xx炒饭店,由原、被告两人共同出资经营,该饭店于20xx年xx月1xx日注册成立。2019年4月14日原、被告协商一致,原告退出榆中xx炒饭店的经营,经双方结算,由被告向原告退还投资款110000元,被告向原告出具了欠条。原、被告结算后,原告多次向被告主张返还投资款,但是被告每次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付款。原告认为被告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现诉至法院,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武XX辩称,原告所述属实,我同意在三年之内分期向原告返还欠款110000元,对利息我不承担。

对原告提供的证据的认定:1、企业信息公示一份,证明炒饭店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被告。2、《欠条》一份,证明原、被告经协商,原告退出合伙,被告向原告支付退伙款11万元;3、银行流水一份,证明原告为设立炒饭店前期投资48800元;3、聊天记录一组,证明原、被告对欠条中的金额110000元,误写为110000万元,原告对被告投资,原告多次向被告主张权利,要求被告退还11万元。对原告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及证明目的,被告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经本院审理认定的事实如下:2018年经原、被告口头协商准备在榆中县和平XXxx炒饭店,由原、被告共同投资设立。2xx年xx月1xx日该炒饭店正式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成立,名称为xx炒饭店,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被告。该特色炒饭店成立后实际由原、被告共同合伙经营,原告也不断地向炒饭店进行投资,后在经营炒饭店过程中原、被告发生分歧无法再继续合伙经营下去。2019年4月14日经原、被告协商核算,原告退出了炒饭店的经营,自愿放弃自有股份,被告向原告支付原告的投资款11万元,以后的事情与原告无关。协议达成后,被告给原告出具了《欠条》一份,承认向原告给付投资款11万元。被告出具《欠条》后,却未履行向原告给付投资款11万元的义务,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以种种借口予以推诿。无奈,原告诉至法院。

本院认为,原、被告合伙经营特色炒饭店,后因双方发生分歧经原、被告友好协商原告主动退出了炒饭店的经营,被告也同意向原告退还投资款11万元,并给原告出具了《欠条》一份,对约定的返还原告的投资款进行了书面确认。这样在原、被告之间便产生了由被告向原告支付11万元款项的债权债务关系,原告是被告的债权人,被告负有向原告给付投资款11万元的义务。但被告却未履行该项义务,被告的行为属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对原告要求被告给付投资款11万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原告要求被告承担2019年4月15日至2020年7月14日的利息8360元,以及实际付清欠款之日的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对于是否支付投资款的利息,原、被告未予约定,且被告向原告出具的《欠条》中,也没有明确约定欠款的付款时间,也就谈不上被告何时付款构成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应当视为原、被告双方对支付欠款利息未约定。故对原告的该项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武XX退还原告白xx合伙投资款110000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驳回原告白xx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334元,由被告武XX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律师点评:本案属于一起合伙协议纠纷,也是常见的一种法律纠纷,在生活中像个体工商户大多是朋友或亲戚之间合伙经营。但是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在合伙经营中往往合伙人之间不签订合伙协议,几乎是口头协议,所以很难举证证明双方之间是合伙的法律关系。

律师建议:在合伙时一定请专业律师起草合伙协议,对双方的出资,合伙份额的分配,入伙,退伙等权利义务关系写清楚,避免将来退伙时投资款一份拿不到的情形。

如果无法签订合伙协议,建议在退伙的时候对出资款以及盈余等作出结算,由各合伙人出具欠条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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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卫东
  • 执业律所:
    甘肃兴正天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6201*********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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